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深圳、东莞等一线城市或周边城市购房。高昂的房价和有限的资金成为了购房者面临的一大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携手合作,为购房者提供了一条便捷的贷款通道。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公积金助力东莞购房者贷款的途径,为有需求的读者提供参考。
一、深圳公积金简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是我国最早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城市之一。该中心主要负责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结算等工作。截至2021年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超过5000亿元,累计发放贷款超过4.5万亿元,为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东莞贷款政策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1年,主要负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结算等工作。近年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不断完善贷款政策,为广大购房者提供更多便利。
1. 贷款额度: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账户余额的20倍,且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
2. 贷款年限:贷款年限最长可达30年。
3.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三、深圳公积金助力东莞购房者贷款
1. 跨区域贷款:深圳公积金可以为在东莞市购房的购房者提供跨区域贷款服务。购房者只需在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即可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和还款业务。
2. 贷款审批速度快:深圳公积深圳公积金 东莞贷款金管理中心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贷款审批流程更加简化,审批速度更快。
3. 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一线城市购房者,可享受一定的贷款优惠政策,降低贷款成本。
4. 灵活的还款方式:深圳公积金提供多种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组合还款等,满足不同购房者的需求。
四、案例分析
小王在深圳工作多年,想在东莞市购置一套房产。由于资金有限,小王选择申请深圳公积金贷款。在了解相关政策后,小王按照以下步骤成功办理了贷款:
1. 在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提交相关材料。
2. 预审通过后,前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3. 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将贷款资金转入开发商账户。
4. 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定期还款。
深圳公积金助力东莞购房者贷款,为有需求的购房者提供了一条便捷、高效的贷款通道。随着双方合作的不断深入,相信未来会有更多购房者受益。在此,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申请贷款时,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合理规划资金,确保贷款之路顺畅。
深圳房价日益飙升,而作为深圳的邻居,东莞的房价同比而言似在谷底,吸引了大量的深圳客前往安家和投资。近来东莞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更是吸引了不少人前来贷款买房,那么,深圳缴存公积金,可以在东莞贷款买房吗?
根据东莞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在深圳深圳缴存公积金,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在东莞贷款买房。
取消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到东莞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职工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为东莞市户籍的证明;异地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40%。
东莞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据此推算,如果是异地贷款,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东莞相关规定,纯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购买价值83万元的房子,而夫妻联名贷款则可购买价值133万元的房子。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在东莞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异地贷款购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即深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咋自动关偿还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深圳公积金 东莞贷款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深圳公积金 东莞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扩展资深圳公积金 东莞贷款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深圳公积金 东莞贷款、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二、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深圳公积金 东莞贷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三、办理流程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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